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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0月安全生产形势通报

2017年11月08日 11:19  点击:[]

2017年1-10月,全州工矿商贸企业、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69起,死亡76人,受伤52人,直接经济损失2204.4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5起,死亡人数增加9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268.23万元。

一、全州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1-10月全州工矿商贸领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7起,死亡24人,直接经济损失207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7起,上升41.18%,死亡人数增加14人,上升58.33%,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185万元。

(二)地区情况

格尔木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10人,直接经济损失668万元。

德令哈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220万元。

乌兰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170万元。

茫崖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320万元。

都兰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87万元。

大柴旦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4人,直接经济损失450万元。

冷湖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55万元。

(三)10月份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情况

10月份全州工矿商贸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属于特种设备相关事故)。

二、全州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1-10月,全州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52起,死亡52人,受伤52人,直接经济损失134.4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3.70%,死亡人数减少5人,下降8.77%;受伤人数减少18人,下降25.71%;直接经济损失增加54.58万元,上升68.34%。

三、其它

农业机械、民航等领域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事故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特点

工矿商贸事故总量和死亡人员有所上升,主要为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及民营企业事故发生事故较多。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得到双下降

(二)原因分析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机动车驾驶员超速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超车、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占道行驶;国道、乡村道路事故多发;夜间和凌晨是事故发生的主要时间段。

2、工矿企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生产经营单位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现场管理混乱,劳动防护缺乏,安全意识不强,检查、检修、施工、安装等制度不健全等,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不落实等。企业隐患排查不彻底,对专家检查中提出的有关问题没有做到认真防范,造成事故发生。

3、行业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未做到全覆盖,还存在盲区、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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